我是一盒假药,我出生在一个简陋的小作坊里,我的母亲是自来水,父亲是劣质色素,我的主人把我父母兑在一起,我便出生了,接生我的“护士”给我穿上了一件没有消毒的安瓿瓶,然后放入一个仿制的包装盒里,就这样,我跟真药在外观上已经没有了区别。
我没有合法的“身份证号”,但“聪明”的主人给我印上了一个假的“身份证号”,然后再用刀把我的“身份证号”给刮掉一部分,没有了“身份证号”,便没法到国家网站或企业快速查询我的真伪信息。
你肯定会担心像我这样的假药,连造假的“身份证号”也被刮掉了,肯定卖不掉。但是我的主人有他的办法,他告诉客户,我是一个外地来的“窜货”,再把我的价格降到正常价格的一半,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,一家诊所的老板接受了我,成为了我的新一任主人,但是他好像不知道我是假药,还真以为我是一个不守规矩的“窜货”。
接下来的日子,主人也似乎小赚了一笔,我的“同胞兄弟”被陆续卖出,马上就要轮到我了,我心里却有了一点点忧虑,我这样的一个假货,是否可以治好患者的病呢?
一天上午,两个药监局的检查人员走了进来,他们很快发现了柜台里面的我,因为私自涂改我的“身份证号”,而且没有合法采购单,我被没收了,并带回药监局做进一步检查。最终,他们发现了我“假药”的真实身份,并顺藤摸瓜,找到了我的出生地。
我的两届主人不但被罚款,生产我的主人还因此锒铛入狱,而购买我的主人也被吊销营业执照,要求限期整改。
我知道我不该来到这个世上,但幸运的是药监部门发现了我,并最终与其他被查处的假药一起被统一销毁。
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,全球有超过10%的药品为假、劣药品,每年由假、劣药品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70万,在我国,生产批号、电子监管码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等信息被涂改的药品,按劣药处理。而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假、劣药品,属于违法行为。除没收违法所得及处罚金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,判处有期徒刑,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
根据司法解释,医疗机构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、销售假、劣药应当酌情从重处罚。
2013年9月,青岛开发区一药房售假药“痛必舒”被查处。
2014年12月,江苏无锡警方查处一起用猪饲料加药粉生产假药的窝点,共逮捕涉案人员17人。
2014年12月,北京市某门诊部法人代表秦某给病人田女士使用自制假药,造成田某出现过敏症状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秦某因涉嫌生产、销售假药罪被北京昌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2015年10月,董某峰生产、销售假药被安徽亳州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,没收作案工具。
好医生药业集团本着做好人•制好药的企业理念,旨在生产优质安全高效的药品。如果你在购买我公司的产品时遇到以下情况时,可拨打我们的售后服务电话028-82868888进行咨询。
1、价格明显低于以往购买价格,或明显低于周边销售点价格;
2、产品批号、电子监管码等信息被涂改;
3、产品包装质量较差,印刷不清晰等;
4、从非正规(药房、诊所、医院等)途径购得,如街边叫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