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宫小黄迪®小儿咳喘灵颗粒(8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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颗粒剂

清宫小黄迪®小儿咳喘灵颗粒(8袋)

国药准字Z21021418
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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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说明
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运动员慎用

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汉语拼音:Xiao’er  Kechuanling Keli
[成       份] 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蒌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[性       状]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[规       格] 每袋装2克
[用法用量]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[不良反应] 尚不明确
[禁       忌] 尚不明确
[注意事项]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
   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       藏] 密封。
[包       装] 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装,每袋2克,每盒8袋。
[有 效 期] 36个月
[执行标准]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-B-0688-91
[批准文号] 国药准字Z21021418
[说明书修订日期] 2019年05月22日
[委托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辽宁省沈阳新民市东大营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2号
邮政编码:110300
电话号码:024-27619598  售后服务热线:028-87751315 
传真号码:024-87513988
[受托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圣科路
邮政编码:622651
电话号码:0816-4331408  
传真号码:0816-4332815
网       址:www.hys.cn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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